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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30012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KENKEN(SZ:300126)2025-08-26 10:5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公司董事选举程序制度,保证股东权力得到充分行使,特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 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下: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 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 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 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 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四条 出席股东投票时,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 票权数。 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的,则按以下情形区别 处理: (1)该股东的投票权数只投向一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