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301072)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在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授权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工 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总 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其他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 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本制度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 定的股东会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