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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万年青(30111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LSPGLSPG(SZ:301111)2025-08-26 10:51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作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 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 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从而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架构、人数、组成和 选择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