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万年青(3011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提及"信息"系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主要包括: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