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30042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委员任职 期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职权: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