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再生(688087) -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等情形。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并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