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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6004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DPCDPC(SH:600405)2025-08-26 11: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述意向书或协议的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应当 及时报告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情况和原因; 动力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与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事项应及时 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预报和报告。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应在以下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 券事务代表预报本部门范围内或本(分子)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 1、部门或分(子)公司拟将该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拟进行协商或者谈判时; 3、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