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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60040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DPCDPC(SH:600405)2025-08-26 11: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 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 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它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 出等。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 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五条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 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六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