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60040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条 职责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动力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业务线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由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奖励的相关决议,以及公司当年的经营 业绩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提出绩效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决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董事长; 2、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等; 3、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2、 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的原则; 3、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年度薪酬的组成 1、 董事长的年度薪酬为基本薪酬、董事津贴组成。 2、 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兼职的内部董事年度薪酬由其 任职岗位的基本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