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60040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 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 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 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