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300194) - 章程修正案(2025年8月)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 | --- | --- | |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 |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 | 有同等权利。 | 等权利。 | |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 |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 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 |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支付相同价额。 | |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 | 面值。 | 明面值。 | |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 |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 | | 数量、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 份数量、出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