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00914) - 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派付二零二五年度中期股息
本公告乃根據《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及第 13.45 條規定而作出。 董事會決議 根據中國之適用法例及規則,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在中國境內指定的 報章上刊登一則關於審議通過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半年度業績公告、派付中期股息、 修訂公司相關治理制度及其他事宜的董事會決議事項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 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14) 董事會決議公告 及 派付二零二五年度中期股息 應到董事 9 人,出席董事 9 人。會議由本公司董事長楊軍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 中國《公司法》(「《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會議程序及所作決議合法有效。 會議審議的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均為:有效表決票數 9 票,每項決議贊成票 9 票,佔有 效表決票數的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