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009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合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 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 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消息,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