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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00914) -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6 11:45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5〕 3 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委员会")委 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审核委员会应适时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 提交审计报告。 第六条 审核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 的财务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审核委员会应于年审会计师开始 核数工作前,先与年审会计师讨论核数性质及范畴及有关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