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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0026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JSSTJSST(SZ:002609)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