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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0026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JSSTJSST(SZ:002609)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九)审议批准第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