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远股份(600955) -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 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 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 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 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