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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三 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 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