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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三六零安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为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 书开展工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职责。在此 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其职责所负有的责任。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