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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30107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 用和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 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定并经公司选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