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浙江星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 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 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登记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