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业 务规则以及《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 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 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 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 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