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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30107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 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与前款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控制而形成该项所述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