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 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 规则以及《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 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形式主要包括: (一)单独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或开发项目; (二)对现有企业(含子公司)的增资; (三)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合伙份额); (四)投资股票、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