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 董事长工作规则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 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长的职责,保障高效、协调、 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 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星 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长负责督促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董事长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主动、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条 董事长负责公司战略与发展工作,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股东会,依法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按照《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