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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300299) - 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8月)

第一条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倡导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 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 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通过贿赂、 走私等非法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 识产权,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 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第二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 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