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30029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因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原因而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 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重大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 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 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