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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3002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 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及规范薪酬决策程序,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公司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以及领取薪酬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外部董事:指在公司未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并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 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技术负责人(总 工程师)。 第二章 薪酬方案 第一节 薪酬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