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3002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2025年8月)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不 断提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治理意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升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履职意识、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培训对象为公司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 培训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资本市场基本状况、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基本权利、义务和法律 责任以及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和并购等最新政策法规。培训要求为系统了解证券法律法 规内容,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第五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框架、上 市公司董事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 则、以及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