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0020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 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董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 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和 考核管理的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受董事会监督。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与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