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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意见稿)
GEMACGEMAC(SZ:301048)2025-08-26 12:0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 由董事长提名; 2. 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3. 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决定。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 性情形; 2.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 3. 未处于被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