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30019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安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 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及相关公司(含公司及子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 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出现、发生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