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 构,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或本工作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 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