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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0021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DONLYDONLY(SZ:002164)2025-08-26 12:02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行 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使公 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宁波东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及 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 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 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隐瞒、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