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内部审计制度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 计工作内容及程序等规范,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 司内部审计管理指南。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 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