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行为,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