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职务行为和总经理议事程序,促进公司 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东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积极进取、廉洁奉公。 (二)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公司主业及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 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