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东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