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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亿通(30021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 人员和有关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