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鑫科技(3015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