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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股份(30139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 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 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计 机构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 收到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1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