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 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年度的有效执行负责。各控股子公 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本制 度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 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组织及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依法参与建立控股子公司的治理架构,确定控股子公司章程 的主要条款,选任代表公司利益的董事、经理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设有董事会的,公司向其派出董事,通过控股子公司 董事会行使出资者权利。外派董事需定期向公司报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有关 事项。对于重大风险事项或重大决策信息,外派董事要及时上报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增值,确保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