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英飞拓(0025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