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力盛体育(00285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LSRLSR(SZ:002858)2025-08-26 13:07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力 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