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体育(0028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