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邑股份(30050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