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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邑股份(30050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有 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 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 业岗位有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