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邑股份(30050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在公司被收购情况下,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