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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 -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8月)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英飞 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