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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负责保管董事会 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与通知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包括: (一)年度董事会会议 会议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召开,主要审议公司的年度 报告及处理相关事宜。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应保证公司的年度报告在有 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公告,并保证年度股东会能够在公司会计 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召开。 (二)半年度董事会会议 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后的 2 个月内召开,主要审议公司的半 年度报告及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 ...